加快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发布于: 2024-04-0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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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首次正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并从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以树立“五个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为核心内容的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框架和方法路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上,从“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3方面提出要求。《决定》还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2019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印发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意味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图片来源:门头沟区农村干部绩效评价项目

 

全国各地加快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地实施,以湖北省、广州市、山东省、北京市为例,认识各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和特点。

 

湖北省,在总结战“疫”市域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中,把管用、实用、好用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予以坚持;深刻汲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市域社会治理的短板和弱项。制定了《湖北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和《湖北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于2020年4月下旬在全省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统筹、市级推进、县级发力”“低门槛进、高门槛出”的方式,采取“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分期验收”的办法进行,实行“成熟一批、验收一批、授牌一批”的验收办法, 13个市州、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于今年全部开展试点。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各地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细化实化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雪亮工程“四位一体”建设,选优配强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逐步将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序列,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继续抓好宜都“三治融合”试点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家级试点验收合格的,由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并通报表扬;省级试点验收合格的,授予“湖北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并通报表扬。

 

广州市,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首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统筹力。设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责小组,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完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的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紧密结合;规范基层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委员对同级综治中心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其次,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执行力。研究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评办法,统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再次,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聚合力。探索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参与机制,建立一批社会力量、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平台,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与社会治理。

 

山东省,青岛与威海、东营、烟台、淄博、潍坊、济南、临沂等7个城市一起被确定为第一期(2020年—2022年)试点城市,其他8市为第二期(2023年—2025年)试点城市。山东省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坚持“分批创建、同步起跑”的整体思路,两期试点市同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 。突出关键环节,稳扎稳打、系统推进,确保试点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突破 。其中,青岛市近年来积极大力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2020年建立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组织指挥体系,并着力把“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打造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新名片”,努力构建符合发展规律、彰显时代特征、富有市域特色的青岛社会治理新模式。

 

北京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首都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努力将矛盾风险化解在源头和基层。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落实好街道办事处条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北京中观经济调查有限公司 高级研究员 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