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
科技成果转化是研究成果进入大众视野的最终路径,纵观国际国内大中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无一不是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撑而来。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之谈
充分借鉴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经验,推动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提档升级,对“旧赛道”助力、“新赛道”抢占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加快新技术开发和技术转移,美国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美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的许多政策措施,尤其是为转化项目提供充足的经费、重视成果信息推广服务、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等举措。在这些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中,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有明确的要求,对转化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对国家实验室研究成果的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都有详尽的说明与规范;对科技信息中心的设立、国家科技基金的资助范围与资助对象、国家对科研人员奖励政策的法律依据都有清晰的界定,不仅调动了大学、科研机构和大企业主动申报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的积极性,还大大促进了技术成果的市场化流动和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加快了国家产业发展急需技术的研发进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以色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在以色列,无论是哪种性质的研究机构,都会设立一个技术转移机构,其性质是盈利性质的,专门负责把技术成果进行商业化开发。同时,技术转移机构也是连接科学家和市场的“链接器”。从技术转移机构团队构成看,技术转移机构成员包括银行、营销、品牌等多方面人才,不仅仅是技术人才,保证了转化过程可以打通各个领域,而不是研究所的独角戏。此外,以色列实行的《研发法案》和首席科学家制度,为科技人员创新提供了保障。从包括种子前研发、种子期研发、竞争性研发、共性技术研发以及合作研发等,制定不同阶段的支持计划。
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充分利用大科学装置的溢出效应,在大科学装置附近区域内,引导布局重点研究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在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平台附近区域建设技术研发实验室,充分利用和挖掘大科学装置的效用。在大科学装置集中布局区域设立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将其作为实体单位,整合上海光源、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等,建设张江实验室。布局上海科技大学,发展小而精的科研特色,并紧邻高校院所和大科学设施布局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此外,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和绩效评价方式,培育新型体制机制的研发机构,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借鉴比利时IMEC和台湾工研院模式,设立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集研发、工程、咨询、孵化和投资为一体的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并与上海市科委、嘉定区政府和工研院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目标、定位、支持方式和考核指标,将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作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试点,推进政府科技投入支持方式改革,改变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明确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
安徽省先后出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支持办法、调度办法、成果发布机制等9个政策文件,从人才、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提供要素保障。制定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科学中心人才10条”等人才政策,明确加大引才奖补力度、加强知识价值激励、优化生活配套服务等10条政策措施。安徽省和合肥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肥科学中心建设,在量子创新院、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离子医学中心等6个重大项目上累计投入68亿元。优先保障合肥科学中心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预留7000余亩土地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合肥市制定出台“人才新政20条”和“8条”,打造人才高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北京如何做
通过制定实施更加精准、务实、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机制,研究明确创新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吸引更多先进技术、关键人才、优质资本等高端要素资源是强化科技创新主平台的重要内容,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政策、新举措的意义重大。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早发现、早对接、早介入”的科技成果信息采集机制。科技成果信息采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首要环节,为做好高效率、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信息采集,瞄准科技成果持有者,通过组建科技顾问团、探索科技信息联络员等方式密切与科技成果持有者的长效联系与沟通,达到科技成果信息采集的目的。推动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系统化”的科技成果筛选评估机制。科技成果筛选评估是选取有市场价值、经济及社会效益科技成果的关键,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建立定向化分类化的评估筛选工作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梯次培育等重点环节及重要节点的实施模式与机制,以实现的科技成果的筛选评估。推动建立“全程化、标准化、人性化”的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服务机制。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服务是加速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的重要节点,科技成果项目投资决策是保障高质量科技成果项目落地的重点环节,充分考虑科技成果项目落地的空间、人才、财税等多层次服务需求,通过建立分级、分类的科技成果项目投资决策制度等,有效保障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服务。推动建立“精准政策支持、专业服务支助、创新生态支撑”的科技成果项目长效发展机制。保障科技成果项目长效发展是提升区域根植性、优化区域产业生态的重要表征,通过研究制定创新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方案、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平台等手段,为实现科技成果项目长效发展加强保障。
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生态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前孵化”基金机制,依托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重点投资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交叉研究平台的早期研发项目,推动具有重大价值、技术尚处于应用探索研究或预研究阶段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土地空间保障。加强土地空间利用整体性安排,研究用地用房保障政策,重点保障投入量级大、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机制灵活、具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平台建设。推进产业用地产权交易,土地开发企业可依法取得产业空间,并充分掌握开发主导权,加大科技创新领域用地需求保障。支持市属投资公司投资孵化器、加速器,旨在通过资本控制方式,提升政府对孵化器、加速器的开发利用主导权,以实现优先保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空间需求的目的。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要素保障。建立科技人才专家智库,针对各主导产业对人才需求不同的特点,大力引进海内外技术人才、领军人才、科技新星、外国专家,实现分专业、分领域集聚全球智力资源。建立符合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旨在激活科技创新人才潜力,更好释放科技创新人才能力,发挥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更大支撑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引导和管理,对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达标的给予相应奖励。引进具有全球视野及全球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辐射作用。
(作者:投资北京研究院科技创新研究室副主任 赵立峥)